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

重庆访民孙利秀控告法院枉法裁判(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近日,长期有家不能归而漂泊北京不断上访的重庆市铜梁县访民孙利秀,又再次收到别人通过传真发来的铜梁县公安局给她铜公信答复字(2011)第008号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完全是将非法镇压和报复访民正当诉求的行为合法化的自我辩解。

访民孙利秀因铜梁县法院法官收受原告曹阳贿赂,非法将他所拥有的合法房产作出枉法裁判后,逼她逐级上访到北京的问题,地方政府对她采取非法拘留、关黑监狱报复。

1987年孙利秀同丈夫曹定发利用几年做生意积累的资本,到铜梁县城买了一亩二分地建骨粉加工厂,当时建厂房的所需木料,都是由孙利秀娘家无偿提供。200213,曹定发病逝,死者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曹阳向铜梁县法院起诉孙利秀,要求分割继承孙利秀与曹定发的婚后房产,事后并得到铜梁县受贿法官的枉法判决,作为被告的孙利秀,随即向上级法院申诉,至今铜梁县法院虽不敢对已枉法生效的判决强制执行,但是已给孙利秀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孙利秀认为,该房产是其婚后辛苦多年做生意赚钱所建的住房和家庭企业厂房,与时年已28岁的原告曹阳是毫无经济利益关系,并且孙利秀本身才43岁,曹阳更无权提出分割她房产的法律依据。同时他所生的两个儿女还小,需要抚养,法院的一纸枉法判决,导致女儿无钱上学读书而失学两年,她本人还要上诉,忍受法院高额诉讼费的盘剥,精神几近崩溃。

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2006年春节,孙利秀为省下几百元路费,春节在北京没回的那几天,领到全国人大开出的条子,到位于北京南站的北京市接济服务中心度过,春节后,就将她和其他全国各地访民全部强行送进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然后被地方驻京办截访人王圣明、肖在奇等人强行押送回铜梁县,当孙利秀回到住家时,发现住房的过道竟被丈夫前妻生的儿子曹阳用孙利秀建房剩下的砖将过道砌死,楼上的四间房门被撬开砸乱,于是孙利秀当时就向政府、法院、公安等部门报案要求调查处理。

可是铜梁县公安局却在2011315的答复意见书上说:“经调查:12006212日你从北京回家,213发现你居住的房间(权属为曹阳的)被撬,在214才称放在住房内价值2万余元的金项链、金耳环不见,怀疑为曹阳所盗,如此贵重的物品在发现房门被撬的第一时间都未提及,而是在第二天才想到有该物品的存在,于情于理不合;2、曹阳与你有房产纠纷,曹阳进出自己房间要经过你的房屋而撬门锁,盗窃一事存疑;3、曹阳盗窃你的金耳环、金项链、金戒子无其他证据支持,铜梁县公安局决定不予立案……”

访民孙利秀针对铜梁县公安局的这份再次答复意见提出抗议:“1、我是政府截访人将我强行从北京马家楼押送回当地,不是我自己要回去的;2、原告曹阳非法入侵我的住房,盗窃贵重物品,公安局认定是曹阳进他自己住房,就是到今天,请铜梁县公安局举证出属于曹阳的房屋产权证据;3、发现住房被破坏后,检查存放屋内贵重物被盗的第一时间就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案,不是仅仅向公安机关报案;4、我的诉求在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得不到合法支持,逼我进京上访,中央设的信访窗口就是要百姓申冤的,而地方贪官却利用公权力对我非法拘留、关黑监狱的手段报复镇压,不给我们一家人分一点土地生存,儿子曹东当兵,法院向儿子的部队发函造影响;儿子复员回地方找个保安谋生存,政府又以我是她母亲、是访民,政府不准单位收留儿子,现在公安又到医院去威胁我实习的女儿,这些流氓下三滥的作法,永远不会使我屈服,只会增强我反腐败斗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