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8日星期四

河北访民张红梅控告公安设套诈骗钱财(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本网信息员日前收到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马头镇访民张红梅(又名张瑞芹)的控告财料,指控邯郸市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非法敲诈勒索其20万现金的罪恶事实。



据访民张红梅委托原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女干警田兰(遭报复陷害而上访)转交的控告材料称,张红梅于2000年10月中旬的一天,在由山东返回邯郸市的路途,经过309国道广平县清漳收费站时,由收费站工作人员介绍带一位乘客,该乘客自我介绍说,她叫郑章梅,是广平县十里铺乡十里铺村人,说她弟弟郑富江所在的公司有后台关系,能开出比较便宜的増值税发票,并引诱说是农村贫困地区专用的进项票,只交费6%,而且由税务人员代管监开的,又不违法。于是,张红梅经不住诱惑,就前往广平县十里铺乡十里铺村,设在广平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郑成月家中的广平县物资经贸中心和广平县农发公司开了增值税发票,并按税款总额的6%交了税款。



事过一星期后,广平县公安局民警李宝贵、马金国等3人来到张红梅家,当时谎称他们是邯郸市热力公司的业务人员,要同张红梅做煤碳生意,当将张骗到广平县公安局刑警队后,告知她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要被判刑十几年,并当场将其扣押送进广平县看守所。遭此横祸,张红梅及其家人不知所措。



此时,幕后策划人广平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郑成月出面对张说:“如果你接受罚款,也可以放出去不判刑。”张就问罚多少钱,郑成月说:“杨俊海局长已经定了,最少也得20万元才能下山(意即放人出去)。”



随后,张红梅的丈夫曹晴云,按照郑成月交待先交1.5万元的罚款和2.5万元的取保金,就可先放人,于是,曹晴云马上向外甥史红运和重外甥史小峰筹借4万元现金交给了郑成月,可郑成月收到钱后,又马上改口说不行了,非要交齐20万元才能了结此案。



当张红梅的丈夫曹晴云将再次筹措的16万元现金,通过重外甥史小峰转交给郑成月后的第二天晚上9点半钟,郑成月亲自开车带着史小峰一起到看守所,将张红梅“保”了出来。张红梅在广平县看守所关押了27天,不给任何关押手续,只是在郑成月放她出来时给了一份《取保候审》手续。



张红梅在被关进看守所时,看守所女医生齐某收去她身上佩戴的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等,价值3000多元,都被齐某侵占至今,无法要回。



张红梅被保出来的3个月期间,还两次遭到广平县公安局民警李宝贵、马金国等人的敲诈,威逼再交5万元才能了事,第一次来实在无钱交,只好酒肉招待,临走时又索要3条好烟。第二次又是这3人前来索要5万元钱,长时间不走,见实在拿不出钱后,他们就将郑成月给张办的《取保侯审》手续要了回去。



该案发生后的第2年,广平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郑成月开办的物资经贸公司和农发公司因大量开虚假增值税案发,真象大白于天下,但真正的违法犯罪分子郑成月却逍遥法外,由公司手下顶替坐牢当替死鬼,而他还因办案有功,由刑警大队长升迁到副局长的高位,更是不可一世。所以,这些被敲诈,陷害的众多蒙冤人上访控告10数年,至今都毫无结果。



受害人张红梅和她丈夫曹晴云强烈要求中央权力机关依法惩处广平县公安局以郑成月为首的这伙执法犯法败类,查处其恶势力保护伞,退还被敲诈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