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

广西律师案:警察证人当庭威胁律师

(维权网信息员金正方报道) “你给我小心点!”这是今天(10月16日)一名警察在出庭作证时对律师说的话。“裴日红等5人伤害案”庭审进入第三天,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仍在继续,审理侦查机关对裴日红所作第二份讯问笔录的合法性,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警察韦超强出庭作证。
据旁听的张姓市民介绍,王兴律师在法庭上对韦超强进行讯问,韦超强一直没有正面回答问题,还要求反问,王兴律师回复说你没有这个权利,韦超强旋即情绪激动,忽然站了起来,手指辩护席上的王兴律师大声喝道,“你给我小心点!”。

韦超强的行为立即引来律师团的抗议,律师团强烈要求审判长处理该警察,审判长却不予理睬。律师团成员在微博上描述,“休庭时审判长解释说,其没有听到证人说什么,我们抗议,难道合议庭全听不到吗?”。

参与旁听的张姓市民告诉本网,韦超强对律师说‘你给我小心点’时,他就坐在旁听席上,能清晰地听到,庭审后,他与邻座的几名旁听者还在讨论这名警察的蛮横行为,“很大声,审判长不可能听不到”。

另外,警察韦超强出庭作证时,手里拿着一份材料,一边作证一边看。此举,遭到辩护律师质疑,法庭休庭合议。再次开庭后,审判长检查了警察的材料,说是工作中的记录,可以带入法庭。律师团多次抗议,但审判长依然我行我素。

下午庭审,播放审讯裴日红的同步录像,在录像中裴日红疲倦不堪,不穿鞋,手部瘀伤明显。他在庭上表示,当时已经几十个小时不睡觉,不穿鞋是警察强迫的,因为要随时电击他的脚,而手部的瘀伤是被吊打所致。对此,出庭作证的警察韦超强均矢口否认。

庭审伊始,律师团提出申请,要公诉人周忠霞作为“其他在场人员”出庭作证,因为在制作裴日红第二份笔录时,周在审讯现场。审判长称,两天的庭审该公诉人均在场,参与了全部庭审活动,故失去了证人资格。而9月20日开庭时,被告人曾要求周忠霞回避,但被审判长驳回。

“裴日红等5人伤害案”于10月14日在北海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至20日结束。目前,庭审已经三天,但只是勉强审了两份非法证据,而律师团要排除裴日红等人所有的有罪供述。本网将持续关注庭审进展。



欲了解更多北海系列案件的详情,请浏览本网此前的报道:

广西律师案:“裴日红案”10月14日开庭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10/1014.html

广西律师案:一份重要证据或可破局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_5304.html

广西律师案:北海系列案件介绍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_3637.html

广西律师案:“裴日红案”的四份起诉书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_9391.html

广西律师案:警察伪证罪初露端倪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_15.html

广西律师案:裴日红当庭指控警察刑讯逼供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_5799.html


杨金柱律师:13908460728
杨学林律师:13901241513
周 泽律师:1390129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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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兴律师:13691192655
覃永沛律师:1303681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