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星期日

成都访民任治美被撵出家门露宿街头(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宏、黄韧报道)1210,成都访民任治美被当地街道办向业主施压,强行将其撵出租住的房屋,致其流落街头。

1211上午930左右,笔者与朋友一起到任治美所在地,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沿街一号,见到任治美露宿在街头,小区院内任治美的行李堆放在车棚里。
    
笔者从任治美口中了解到:她于房东签订的是两年的租房合同,当时房东说他是外地人,在成都买房就是为了投资,因此她可以放心居住。

然而,自从五月份开始,房东就打电话让其搬家,说是房东自己要住,遭到任治美拒绝,后来,房东又说是街道办和警察让他撵走任治美,他也没有办法,任治美15天前打电话让房东来续交房租(先交了半年),然而,房东此时拒绝收钱, 9日,就开始强行要任治美搬家,无奈任治美只能搬出来,自己去找房子租。

但走哪里都有两个人对她进行跟踪,给她去的小区门卫打招呼,所以当她去门卫问时,门卫都推说没有房子要出租,因而无法找到房子,只能露宿街头,这给本是残疾人的任治美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10日,她找到派出所和街道办,街道办说此事不归他们管,人家不租房子是房东的个人行为,与街道办和警察无关。

据任治美说,有人告诉她当初冒充房东的侄儿,就是社区的其中一名警察。

笔者在向任治美了解情况时,当地派出所两名警察带着摄像机,来到任治美的旅行帐篷旁边向她“了解情况”,并进行摄像,一个长发女人过来对询问笔者是否在录音,然后又跑到后面的警察那里告诉警察笔者有“东西”。

任治美说:因为十几年前自己的合法房屋,被一个与她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恶意告上法院,并将其房屋强拆,后申诉到高院又发回重审,成都中院又使用一份没有经过质证的证据对她进行判决,之后她就一直上访。另外,她还有一个劳动争议纠纷,也在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