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

范燕琼:福建重病老人林学钦 再次要求法院“执行房产”用于治疗等急需!

今天(5月24日)上午,身患多种心血管疾病的福建老人林学钦,再次要求法院执行房产,急需用于治疗疾病、请保姆等……

这起案件,林学钦老人早在十年前就开始申请“强制执行”,直至今天,法院的一纸判决,犹如一张废纸!

希望有关官员不要拿了高额工资,干着与之本职工作相反的勾当!

敬请关注林学钦老人的苦苦诉求!

福建延平法院执行局局长唐自成电话:0599-8863019



附:林学钦案——《南平延平法院遥遥十年的强制执行》

重要提示:一套申请强制执行十年不执行的价值约65万的房产,在受害人再次要求强制执行时,执行局长如是说:“你为什么不把房子先退出来?!”这种“退房理论”,我称之为“强盗逻辑”!

众所周知,廖昌平是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不法分子,勾结南平政府官员,无任何审批手续,就在南平市区新建路145号堂而皇之的盖起了11层大楼,政府各职能部门全都装聋作哑。在房屋尚未完工的情况下,诱骗多人购买,我就是其中的上当受骗者之一,耗费了两代人的积蓄,购置了该楼的601单元。十一年来,我一家为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应当依法作出:

1)判决廖昌平“双倍返还”我的购房款;
2)依法严惩廖昌平“名为合作”“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避有关行政法规行为;
3)依法没收廖昌平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然而,令人遗憾地是,人民法院并没有依法作出这样的判决。法院只作出:返还我的购房款、改名费、装修费、评估费及利息。

尤其令人遗憾地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居然搪塞了我整整十年!从2002年至2012年!耗费了我大量的精力!财力!

2012年1月31日,我再次到延平区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执行局已经由原来的廖局长,变成了唐局长。俗话说的好:换汤不换药!还有一句话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古人的话一针见血——

这位唐局长一见面就冲我说:“你为什么不把房子先退出来?!”紧接着又说“再拿十几万给你就是了。”还说“这是为你着想,要是依法办的话你不划算”。听起来,唐局长胡弄老百姓是一套一套的。

根据唐局长的这种说法,无非是告诉我:受害者的权益毫无保障,而廖昌平这个不法之徒才他要保护的对象。至于廖昌平愿不愿意拿出“执行款”,什么时候拿出执行款,又会拿出多少执行款,那就另当别论了。

好一个荒唐透顶的“强盗逻辑”!
好一个助纣为虐的“退房理论”!

我是个懂法守法的公民,我强烈谴责这种官匪勾结的可耻行径!强烈要求执行局尽快履行法定职责——依法重新评估新建路145号601单元(大约65万),并将评估后的执行款落实本人。

至此

重病老人、受害者:林学钦
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