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

湖南洪江市政府采用危害公民生命的方式逼迫村民搬迁

(维权网信息员潘清明报道)529接湖南洪江市托口镇访民刘先生来电说,洪江市政府为了逼迫库区移民放弃维权行动,竟不惜采用危害公共安全之手段对付维权村民。

据刘先生说,政府在湖南沅江洪江市段大肆修建电站,迫使十万农民离开家园,搬迁到荒凉的山顶上去,但补偿不到位。十万移民不愿离开家园,已经抗争了十多年,致使电站无法蓄水发电。今年,洪江市政府作出以7月份蓄水发电来迎接十八大召开的决定,强令农民搬离淹没区。但农民依旧不愿离开,哪怕淹死也要死守自己的家园。现在是沅江汛期,托口镇的三里村的村民出入必须要渡过沅江,于是,当地政府采用对三里村渡口封渡的方式,给村民制造出入不便,以此来逼迫农民搬迁,当地农民只得自乘小筏子偷渡,此处河流湍急,此举极为危险,稍有不慎,就会筏翻人亡。此前,此镇曾发生过另一村因政府封渡致使几人死亡之事。

刑法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定为重点打击和防范之罪行。笔者认为,当地政府公然采用如此危险手段对待公民的正当维权之举,这哪里还有人权呢?

刘先生电话:1303487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