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

湖南绥宁计生办以妇女腹下有疤痕为由拒绝给将出生的孩子办准生证

(维权网信息员曾增报道)本网信息员今天(4月26日)接到湖南绥宁县的唐海兵(电话:18975936823)反映,说由于他初婚的妻子苏丽腹下有手术疤痕,当地计生局怀疑她已生过小儿而拒绝给她办理准生证,现已近预产期,孩子等不及要出生,而作爸妈的不知怎么办?

唐先生说:前日他与妻子前去计生委申办准生证,一切法律文件全部准备妥当,(包括单位证明及妻子村委会初婚证明书),来到绥宁县长卜镇计生办的时候,一男性工作人员说要求我妻子前来做妇检,我没有异议,打电话把妻子叫过来配合工作人员妇检。但是在检查的时候那位做妇检的女同志说我老婆肚子上有一道巴痕,便说那是曾经做过剖腹产时留下的,并以此为借口拒绝办理准生证。我要求说:“既然你说那是剖腹产留下的伤痕,那你就写个签定书吧,你要对你的签定负责。”那个做妇检的妇女却拒绝出示签定书。一男性工作人员跑过来说,她又不是医学专家,怎么给你出示签定书啊。我就奇怪了,问道:“既然你不能签定,那你又凭什么说那是剖腹产时留下的?”那人支吾了半天没有说出个所以然,只是一味拒绝办理,并且竟然说要我们自已拿出那个伤巴不是剖腹产的证据。我当时就说奇怪了,这应该是计生部门的责任,怎么说要我们自已去举证,这不等于说要我们自已去举证说没有杀人一样好笑吗!于是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对方没有说出半点专业解释,只是一味推脱,蛮横的拒绝办理。说是要去村里调查。最后唐先生被迫表示同意,但得给个时间,假如计生部门半年都没有出个调查结果,那这孩子出生是不等人的,孩子出生时都没有调查出来,怎么办,该不该生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