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

曹县教案通报:荆高传、万通律师:关于陈丽杰无罪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书


曹县公安局:

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律接受陈丽杰母亲叶爱银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荆高传、万通为陈丽杰辩护律师。2014714日荆高传、万通律师依法在菏泽市看守所会见了陈丽杰,详细询问和听取了陈丽杰信奉基督教的原委和到曹县练唱圣歌时被抓的事实经过。

鉴于对本案的大致了解,荆高传、万通律师对贵局以陈丽杰利用封建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予以刑事拘留一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情况进行核实,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现在,荆高传、万通律师作为本案陈丽杰的辩护律师,依据本案事实,依法向贵局提出对本案陈丽杰无罪的撤销案件法律意见书,望贵局详查,并依法予以答复。

12014625日下午,陈丽杰在曹县三五七板厂排练唱基督教歌曲,下午4点多钟无辜被抓,现场随身所带基督教歌本及个人物品被没收扣押,26日下午6点在派出所录口供,27日下午6点送菏泽市看守所。期间25日下午4点多在派出所带戒具至第二天中午没有人管,也没有饭吃。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刑事办案程序规范,贵局警方如此办案,明显是在没有查清本案是否为邪教事实的情况下,杀良邀功,违法抓人,违法扣押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财物。

贵局警方作为国家、地方一级警察当局,负有保护一方水土安全和公民利益的职责,但贵局在办理陈丽杰案件中,竟然如此的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三条,野蛮办案、违法办案实在使人百思不得其解。贵局如此办案的后果,受到侵害的只能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的只能是国家的法律制度和警方的声誉。

2、宗教自由和公民信仰自由。这是我国《宪法》的规定。

基督教,历来受国家《宪法》的保护。

陈丽杰信奉的是基督教耶稣,念诵的经书是国家出版的圣经,陈丽杰信奉基督教,是从小跟随母亲叶爱银信奉的。

叶爱银的丈夫即陈丽杰的父亲十几年前,外出打工摔死后,雇主只给了4500元补偿。叶爱银一人拉扯3个不成年的女儿,生活困难,没有改嫁,日子过得清苦,也没有亲人帮助。

叶爱银在失去丈夫这个家庭顶梁柱的极度痛苦中,为减轻失去丈夫的寂寞和痛苦,跟随同村村民学念圣经后,感觉减轻了痛苦。自此以后,叶爱银就信奉了基督教,并也教着三个女儿念唱圣经。叶爱银不识字,只能跟着别人学一句,教孩子念诵一句,慢慢地三个女儿长大也就信奉了基督教。

女儿陈亚丽和陈丽杰嗓子天生好,尤喜爱唱圣歌。这次陈亚莉和陈丽杰到曹县被抓,就是随姐姐陈亚莉练唱圣歌而无辜被错抓的。

3、陈丽杰跟随母亲叶爱银信奉基督教,没有教主。祷告过程只念诵圣经,有时唱圣歌。但其无论自己在家祷告还是与教友在一起祷告时,整个祷告过程从来不哭也不笑。

4、陈丽杰信仰基督教,与教友聚集诵经唱歌,理所当然。贵局警方在不经查辨,即将陈丽杰与教友正常聚集的诵经唱歌,视为全范围教予以刑拘。试问:贵局警方这种青红不辨的滥抓基督徒的警察行为,如果不是一些人为了杀良邀功,那就是业务素质的极端低下;而无论上述哪一种,都为国家法律和公安警纪所不容。这种乱抓基督徒的错误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陈丽杰的人身自由权利及其信仰自由的合法权益。

5、打倒“四人帮”以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重视保护宗教自由和公民信仰自由。我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也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

1998105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在联合国总部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更好的融入世界,参与国际事务,让世界了解中国,我国人大即将批准和落实该公约。因此,贵局警方,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实现法治中国梦的一县人民警察部门,更应该率先垂范,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6、自从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2014714日,接受陈丽杰母亲叶爱银委托;指派我们作陈丽杰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以后,我们于当日上午,在菏泽看守所会见陈丽杰受阻,但通过与贵局沟通后,也看到贵局能倾听我们的意见,使我们能当天下午,在菏泽看守所得以顺利会见了陈丽杰。对于贵局这种积极纠错的做法,我们表示赞赏。特别是今天,欣闻陈丽杰等人被取保释放,感到欣慰。

当然,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尚得知截至目前,还有当时与我的当事人陈丽杰在一起练唱圣歌时,被抓的基督徒还没有被取保释放,至今,还有被无辜扣押的个人财物没有被返还。

另外,作为本案陈丽杰的辩护律师,我们要着重声明和指出:贵局释放陈丽杰,只能是无罪释放,而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因为刑拘陈丽杰,本身是一个冤假错案。任何恫吓、威逼陈丽杰签字承认全范围邪教的释放行为,以及陈丽杰认罪的法律文书都是无效的。如果贵局这样做了,只能是错上加错。贵局如这样做,证明其不是在主动自我纠正错案,仍然是在掩盖自己的错抓行为,是有意在为该案留有历史尾巴,这是辩护律师不愿看到的。逆耳忠言,望贵局自思。

综上所述:陈丽杰没有犯罪,这次其姐陈亚丽叫她到曹县,跟随基督教友练习学唱圣歌时被抓,实属错案。对此,望贵局依法详查,早日撤销对陈丽杰的侦查立案,并及早归还其被扣押的物品,以减小对陈丽杰的损害。

特此法律意见,期盼贵局早日予以答复。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公安局

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律师荆高传、万通
20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