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蔺其磊律师:“李小玲六四光明行案”之李小玲会见情况通报


201767日下午两点(昨天上午会见李小玲未成预约此时间),我到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等全部七个要会见的律师被领进大门到达武警岗位,又一个一个进去会见室,等见到李小玲时,已经是14:40了。
     
李小玲神态疲倦,眼睛明显不舒服,她讲了被珠海警方因急性青光眼耽误治疗到广州治疗仍无果,但珠海警方对报案人李小玲如此对待明显是报复她上访,在62日到京,次日在北京国家大剧院附近李小玲举了“李小玲珠海光明行”等字样的纸和点燃蜡烛,是为抗议珠海警方的违法迫害行为。4日凌晨她已经记不清具体时间了,在寄宿的别人家中她和照顾她的梁女士、房主朋友三人被带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共做了三次笔录,主要询问了拍照、广州住院期间谁去看望了她、谁和她去珠海的派出所送“锦旗”等事。因为她已经预约4日在同仁医院治疗眼睛,如果不签字就不给她眼药水 ,她只好在警察宣读后在笔录上签名了。5日九点左右送到西城区看守所的严管仓,不能放风和购物,原本每两个小时就要点三种眼药水的医嘱,只能一天点三次,现在眼睛疼痛厉害。
      
刚到16时,警察就敲门说时间到了停止会见,会见室中间是玻璃,能递进纸张却无法递进去笔芯,在警察说外面签字的过程中竟然把人叫走,根本无视律师要求当事人签字的要求。针对该看守所的匪夷所思的种种行为,本律师讲另行写出来,以便采取维权措施。

据悉和李小玲所谓同案的还有六七个人,现全部羁押于北京西城看守所,罪名为“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