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

湖北武汉人权捍卫者王芳今获刑3年(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718日,本网获悉:武汉王芳案今日在武汉武昌区法院开庭宣判,王芳被以寻衅滋事罪获刑3年,刑期至2018611日。今年5月,其同案尹旭安今被湖北省大冶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6个月。

王芳2015725日参与声援吴淦的活动,与10数人穿着印有“维权抗暴,公益良善”的T恤衫声援“屠夫”吴淦,遂于728日被武汉市洪山区桌刀泉警方行政拘留15天,关押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201588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915日,被武汉市警方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一看守所。现被判3年有期徒刑。

附:王芳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王芳(女)(CPPC编号:003061971106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公交集团驾驶员,原武汉市武昌区某小区居民,强拆维权者,维权公民,“中国人权观察”举办人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2年末,曾因遭遇当局强拆而被迫迁居并上访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因关注社会活动而逐步成为维权公民;20131月,曾因前往广州市积极声援南周事件,而被广州警方遣返武汉;2013124日,曾因赴江西新余围观、声援刘萍案,而遭当局迫害;2014年,曾因积极参与4.29苏州祭奠林昭、围观声援因5.17圣观法师武汉行而被当局抓捕的参与者、街头举牌声援维权公民赵枫生、声援河南郑州十君子、赴北京参与《中国人权观察团》的申请注册、在京举牌支持香港要求“真普选”、要求无罪释放被抓维权律师唐荆陵和所有政治犯、良心犯等活动,而备受当局打压、监控;2015年始迄今,因声援苏州的范木根而被警方拘留5天;因多次声援被当局构陷"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的尹旭安和参与声援庆安枪案事件,而被警方拘留10天,并遭酷刑虐待。

2015725日,因再次参与声援情愿活动,与10数人穿着印有“维权抗暴,公益良善”的T恤衫声援“屠夫”吴淦,随于728日被武汉市洪山区桌刀泉警方行政拘留15天,关押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201588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915日,被武汉市警方正式逮捕。

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邮编4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