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张磊律师、燕薪律师:榆林佳县寻找高智晟记


为确定高智晟先生的人身及法律状况,2017118日上午,我们来到陕西省佳县公安局了解情况,能找到的该局办公室主任、李姓副局长、法制大队长均告诉我们,该局没有作为法律上的办案单位办理高智晟的案件。问及有无协助其他单位办理,则均表示不知情。而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则只有一位内勤人员在办公室,其亦表示不知情。

下午,我们来到榆林市公安局,先是到了“国保”支队,在该办公室的一位像领导模样的女警察告诉我们她不知道该国保支队有办理高智晟的案件。之后我们又来到榆林市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告诉我们据他所知榆林市公安局并没有办理高智晟案件,并说是不是一个案件还都并不确定。之后我们又到同一楼层的法制支队准备询问一下有无对高智晟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的手续,刚到门口准备开口询问,突然跑来两个穿特勤制服的人(其中一人是我们进大门时的门卫)把我们推开,要我们立即离开办公大楼,一直把我们赶到了榆林市公安局的大门外。后来才知道大楼里的什么人批评了门卫不该放我们进去,所以门卫把我们赶出来了。在大门口给法制支队打电话询问,接电话的人问了高智晟的名字,过了一会儿后,告诉我们说他们法制支队没有这个人的案件。

上午离开佳县之前,我们去离佳县县城五公里左右的小石板桥村看望了一下高律师的大哥,高大哥似乎是无意中的一句话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律对我们这一家人不起(保护)作用。

法律如果不能保护每一个人,那么它就谁也保护不了。法律如果保护不了高智晟的基本人权,那么它就是假的、它就谁也保护不了。

张磊律师,燕薪律师
2017118日,陕西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