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

成都六四酒案家属今去成都中院控告超期羁押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420日,本网获悉:今天(2018420日)六四酒案家属在几位律师的陪同下去成都中院投诉有关成都酒案的程序违法问题及严重超期羁押问题,各个部门互相踢“皮球”,最后在律师和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一位苟姓庭长出面接待了他们,记录了家属和律师的诉求,并答应转告承办法官。家属们期待酒案尽快结案,让亲人能尽快无罪释放。

六四酒案的四名被告人符海陆、罗富誉、张隽勇及陈兵自2016年中被捕至今已近两年。案件自2017324日被起诉至成都市中级法院,然而一年多过去,法院仍然不审不判,严重超越了《刑事诉讼法》的审理期限。酒案的两位家属今天(2018420)来到法院,控告成都市中级法院法官伍晓峰的渎职违法行为。

刘天艳 (符海陆妻子)说:"今天在几位律师的陪同下去成都中院投诉有关酒案的程序违法问题及严重超期羁押问题,各个部门互相踢皮球,最后在律师和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一位苟姓庭长出面接待了我们,记录了家属和律师的诉求,并答应转告承办法官。我们期待酒案尽快结案,我们的亲人能尽快无罪释放。"

四人一日未被定罪,他们就理应是无罪的自由人。久拖不审,长期羁押,实与任意拘禁无异。法院如仍不开庭审理,便应立即释放酒案四君子!

六四酒案时间表:
2016528日,符海陆在路边走路被带走:
201669日,张隽勇被刑事拘留;
2016615日,罗富誉被带走;
2016621日,陈兵于双流机场被带走,一星期后取保;
201675日,符海陆、张隽勇及罗富誉被正式逮捕,同日陈兵于遂宁市被逮捕;
2017324日,4人被起诉至成都市中级法院。

附:控告书

控告人:刘天艳,系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被告人符海陆妻子
          高燕,系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被告人罗富誉妻子

被控告人:成都市中级法院法官伍晓峰。

控告事项与请求
 1、控告成都市中级法院法官伍晓峰有渎职行为;
 2、请求法院纪检部门和主管领导责令伍晓峰停止办理本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依法指定其他合议庭成员办理案件。

事实和理由:

2017324日被告人符海陆(系控告人刘天艳的丈夫)、罗富誉(系控告人高燕的丈夫)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成都市检察院诉至成都市中级法院,案件由法官伍晓峰负责审理,该案本是一起非常简单的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案件,只要一开庭就可判决四位被告人无罪,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案件受理一年多之后时至今日,法院既没有开庭审判,也没有无罪放人,致使案件久拖不决。

本案的审理期限明显超过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规定。在此期间,家属与律师多次通过拨打法院电话联系伍晓峰,除一次回复律师本案延期审理外,此后就杳无音讯。最近几个月,基本不接电话,也不向律师送达法律文书,对家属和律师的询问不闻不问。辩护律师还多次电话询问书记员,书记员答应转告伍晓峰,但没有任何家属和律师接到过伍晓峰法官的回复。我们认为,伍晓峰法官作为审判人员,有义务保障案件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本案已经严重超期羁押,是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极端漠视和侵害,我们家属忍无可忍!

针对法官伍晓峰的渎职行为,我们家属合理怀疑其涉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违法情形,为保护我们家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免受持续侵害,我们特向贵院提出对伍晓峰的渎职行为进行控告,请贵院对伍晓峰的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我们要求他不得再负责办理本案,以维护社会最起码的公道!

天理昭彰,我们的家人无罪!
       
此 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416